摘要:11月24日,市自然资源局公示了东港区E20、E22地块项目规划方案,根据规划方案,两处地块规划用地共4.59万平方米,将建设服务业公寓大厦,同时配套商业设施。两处地块位于港东三街、港隆路、港东五街、港盛路合围区域。其中E20地块规划用地面...
11月24日,市自然资源局公示了东港区E20、E22地块项目规划方案,根据规划方案,两处地块规划用地共4.59万平方米,将建设服务业公寓大厦,同时配套商业设施。
两处地块位于港东三街、港隆路、港东五街、港盛路合围区域。其中E20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99240平方米(不含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容积率为4.64,绿地率为30%,建筑密度为35.36%。该地块共建设6栋建筑,其中包括两栋办公写字楼、4栋服务型公寓,6栋大厦最高为29层,最低为20层,并配有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
E2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24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3160平方米(不含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容积率为4.62,绿地率为30%,建筑密度为36.04%。该地块6栋建筑,其中两栋为办公写字楼,4栋服务型公寓,6栋大厦最高31层,最低20层,并配有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此外,该地块还配套建设一处幼儿园。
该项目建设单位是大连洪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杭州绿城都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示期是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市自然资源局局现将拟审批事项向社会公示(详见政府网址www.zrzy.dl.gov.cn或现场公示牌)。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或无异议,该局将依法对项目进行批复。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王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