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樊舒瑜近日,张店区产权型人才公寓房源及报名公告发布,为发挥住房对人才的吸引和集聚作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张店区委、区政府全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工作,近期,拟对产权型人才公寓进行分配。据悉,本批次产权型人才公寓是由新东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樊舒瑜
近日,张店区产权型人才公寓房源及报名公告发布,为发挥住房对人才的吸引和集聚作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张店区委、区政府全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工作,近期,拟对产权型人才公寓进行分配。
据悉,本批次产权型人才公寓是由新东升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福园·云墅项目,位于共青团路以南,世纪路以东,共有180套房源,已达到预售条件,建筑面积23210.67平方米,2019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内外装饰施工,计划2023年1月竣工。
公告指出,申报条件需满足以下:张店区产权型人才公寓面向2019年11月21日“淄博人才金政37条”出台后,张店区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引进的人才分配。(须与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养老保险,签定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日期:2019年11月21日以后)。产权型人才公寓面向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相当层级人才分配,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按照研究生学历招录的人才,经认定后,可参照相应的研究生学历申请人才公寓。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张店区无住房。
申报及分配流程如下: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签署人才公寓诚信申报承诺和授权查询书。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向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人才公寓申请资料进行分类汇总,由区委组织部召集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等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对人才资格进行复审,经审核合格的,纳入综合评分排序范围,不合格的取消排序资格并通知用人单位。
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将入围人选和排序结果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纳入选房名单。
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 5日至2022年4月19日。申报地点:张店区新村路以南,西一路以西,西一路113号,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302室。